等候爱情

      那是我离开家乡后在西安度过的第一个春季,那年我读大一。

  西安的春天多雨多风,变化无常。多变的气候使我的身体很不适应。整个春天,我都在感冒,忽轻忽重,总不见好。整个春天,我的心情都低沉得像那天空欲雨的云。

  学习很松散,日子过得又闲又淡。这样的生活常让我感到是虚度韶华,精神很空虚。虽在西安上学,本省的同学却没有几个。外地的同学交情都薄,能交往的很少很少。了无牵挂的人际关系,却使人内心深处更觉冷清。

  没有朋友往来的生活清静而单调。但我不喜欢扎堆,从小学直到那时。冷静独行的我,把所有的热闹繁华尽收于眼底,把所有寂寞孤独尽埋于心中。

  那个春季里,我常常穿起长裙,独自在那条路上漫步。看那远处隐隐的山和近处郁郁的树。一边漫步,一边在心里轻哼那些熟悉的忧伤的老歌。眼泪慢慢地不知不觉地就会涌上眼眶……

  孤独的我踽踽独行,许多的落寞无从数说。春日的风还是很凉,风拂起我的长发,飘起我的长裙,也吹痛我寂寞的心。我挺直胸膛却低着头,我看见脚下的路上有许多被风吹落的柳絮,和我一样寂寞的柳絮……

  寂寞的春天,寂寞的古都,寂寞的我……偶尔在无眠的夜晚也会落泪,在泪眼朦胧中睡去,在泪眼朦胧中惊醒。常听夜半风雨声,醒时已是泪阑干。

  整个春季里,最怕的就是下雨的星期天。别的人或呼朋唤友或逛街泡吧,惟有我一人独守一室。窗外是淅淅沥沥的雨,室内是百无聊赖的我。心,像长满荒草的废墟。对着窗外凝望,我荒芜的心和冷冷的风雨一同彷徨悲叹。有时候也去校园走走,看见对对双双的男女从我的身边欢快而过,便感觉天空中飘着的不是雨,是我的泪。想把这些忧伤的眼泪串成珠链,却不知谁肯把它挂在颈上?

  那时正读泰戈尔的诗:“我的夜晚在悲凉的床上度过/我的双眼疲惫不堪/我沉重的心还没有准备用漫溢的欢乐去迎接清晨。”难道,那是写我?

  许多年过去了,我才明白,那年春天,我在等候爱情。等候爱情将我潮湿的心情烘干。许多年后的今天,我再次回忆那年的春天,那份青春迷茫的等待和寻觅,已是我渴望追寻却再也捡拾不起来的梦了……(文/贾燕燕)

姑娘,让你的爱情赢在起跑线上

gasin、gasin

gasin、gasin

来自于遥远未来的哆啦a梦通过时光机穿越回了20世纪,在他爬出抽屉的一瞬间,野比大雄就赢定了,他的人生从此改观,总是欺负他的胖虎和小夫永远无法再骑在他头上拉屎。
是滴,虽然出于角色设定,大雄好像必须要当一个永远的屌丝loser,以便逗大家开心,但你见过把高帅富(小夫)和健身教练胚子(胖虎)整得捶胸顿足的loser?在漫长的连载中,胖虎和小夫也屡仆屡起,不断进化,秀出多少绝招利器,哆啦a梦都能一一化解,原因无它:就如本文开头所说,多拉噩梦来自于遥远的未来。未来人和今人站在一起,就赢在了起跑线上。就像你能轻易地用一把手枪干掉史前时代一个部落的人一样,未来人也能用他们那会儿并不怎么高级的玩意儿,搞定全地球的今人。别忘了,漫画里哆啦a梦在未来只是一个“便宜,不怎么好用”的机器人。
未来人可以使劲欺负今人,那今人自然可以使劲欺负古人。于是屌丝们都相信:哪怕不带武器,会点长短句四六体,在超过七成国民是文盲的时代,已算一脚踏入士人阶级。若你大学毕业,会诌几句经济政治军事未来世界发展方向啥的,大概就可以当上国师。更别提过去不兴一夫一妻制,只要有鸡巴,大概就能纳四房妾,还个个都是美人。所以《寻秦记》之类的东西能成为屌丝励志大片。前段时间的《异星战场》也是这类男屌丝穿越赢在起跑线上,该片在美国的反响还算好,再次证明地主家也没有余粮,美国也不缺屌丝。全世界的屌丝,联合起来。

但就是屌丝也知道世界并无时光机,YY一下尚可,看完电视明早还要面对打卡机和地沟油,反而更加沮丧。最重要的是,男性的YY一般是发家,过上富足荒淫的生活,但富足荒淫这件事,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时代生产力。刘文彩每天早上吃个卤肉夹锅魁,就是当时的荒淫之霸了,在古代就算混成皇帝,也不会有法拉利和私人飞机。荒淫是一个必须和当下的消费风尚结合的事情,所以YY古代的荒淫实在没啥土壤。男屌丝更喜欢“以后那天我发了家,法拉利开一台烧一台”之类的未来YY,穿越回古代的不是很多。
但女屌丝们就不一样了,女屌丝们YY的是爱情,爱情这个东西不像发家,不需要与现实相结合(事实上,爱情甚至有一点“越不现实越美好”的特征),在人类史上任何时候,都会有英俊无双的帅哥,和天荒地老的爱情,所以女屌丝们的YY是可以轻松嫁接到任何时空的。所以穿越爱情剧才会在女屌丝和厂妹中那么受欢迎,完全没想过穿越回去你睡的那个男人可能是你祖先,你们在隔空乱伦。或是你最讨厌的那个人的祖先,你男朋友的祖先,你高中班主任的祖先。你一定骂过别人“日你祖宗”,穿越女们则是身体力行去做这件事情的人,真乃实干之人!
这些都不说了,今天只说技术问题:日你祖宗之路并非易若反掌,因为还有一样东西也是人类史上永存的:那就是和你争夺帅哥的女人(还可能有男人)。所以,打败其他女人是穿越女极其重要的任务,事实上,在任何一部穿越电视和小说里,女主不打倒20个以上的情敌,集齐全部勋章,都不好意思去日男主。
虽说今人在古人面前是完胜的,只要穿越回古代就赢在起跑线上了,但怎么赢完全程,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路线问题,就像你不能用大炮打鸟鸟枪打炮一样,征服古代人的不同领域,也需要不同的现代武器。比如征服古代的钱,你可以带着今日的几项普通技术,到古代搞个创业当个大亨,但无法用这个办法征服古代的爱情。要泡到帅哥,需要能击中他心脏的别的现代武器,根据我的总结,这个武器就是:远超于古代的观念!
没错,所有穿越剧穿越文里,女主的一切行为,都和当时的普通人天差地别。比如她穿越到了全民文盲率高达70%以上,女性文盲率几乎是百分之百,公主都只能看看《女则》的时代,偏偏要彰显妇女受教育的好处,动不动给男主背一段诗经或是新乐府,男主立刻就瘫软了!!他不会像当时所有正常人那样,理所当然觉得这女的不守妇道,而是觉得她是如此不同!!!
或者女主穿越到了所有女性对男人都无限服从,俯首帖耳的时代,就要拧巴地搞女权,她会对对男主喊道:我不会嫁给你!我要追求我自己的幸福!男主立刻潮吹了!他不会像当时所有正常人那样,理所当然觉得这女的不识抬举,而是觉得她是如此坚贞!!!
女主在所有女性一旦结婚,就再也不作他想的时代,一定要追求自由,她会逃婚或是翘家,还要对两个男主流泪喊:我不知道我到底爱你们哪一个!我嫁给谁都会伤害另一个!两个男主男主立刻升仙了!他不会像当时所有正常人那样,理所当然觉得这女的毫无节操,而是觉得她是如此真情!!!
有时女主会到了所有女性的唯一娱乐就是绣花说闲话的时代,她偏偏要告诉所有人:毛主席说女性也能顶半边天,从而插手男主角的仕途,或是他家族的生意,而且考虑到今人完胜古人,女主的插手常常还让男主的事业突飞猛进,男主立刻尿崩了!!他他不会像当时所有正常人那样,理所当然觉得这是母鸡打鸣,而是觉得她是如此优秀!!!
女主若出现在所有的主子都不重视奴才人权,闲了就扎扎仕女手心,打烂小厮蛋蛋的时代,她一定会提前一千年开始搞民权运动,对贴身跟班和风细雨,送钱送粮送花簪,犹如今天首长慰问受灾群众,严重时甚至还结拜姐妹啥的,周围所有人和男主一起立刻失禁了!!!他们他不会像当时所有正常人那样,理所当然觉得这女的尊卑不分,而是都觉得她是如此仁爱!!!
女主出现在嫂嫂只有掉进水里小叔子才敢上前拉一把的时代,偏偏就要和男主角的所有兄弟整天谈笑,一起下棋吹箫,有时还能裸身相对一起洗澡啥的,可是这些英俊的炮灰男配们,不会像当时所有正常人那样,理所当然觉得这女的败坏纲常,而是都觉得她是如此俏皮!!!!
女主出现在所有人都觉得当上皇帝/嫁给皇帝是世间最大福气和极乐的世代,偏偏不愿意嫁给皇帝,要奉行乐活精神,坚持要逃出禁锢的皇宫,到开满桃花的幽幽谷去隐居,一定要对着皇帝哭道:我和你在一起不自由!放我走!皇帝立刻出翔了!!!他不会像当时所有正常皇帝那样,理所当然觉得这女的是失心疯了,而是觉得她是如此不羁!!!
以上种种,还有很多,总之所有例子都指向一条,那就是:女主是靠着现今非常普通,但在古代算是非常超前,非常先锋的观念和做法,赢得男主青睐的。所有的穿越剧都会强调:女主并非很美,但其他女人和她一样美,至少不会是凤姐和志玲姐的差别,不然这个男主肯定是高度近视。但女主和其他女人的观念和做法,却堪比吴彦祖和new universe Mao的差别,所以她才胜出了!是的!在所有穿越剧里,倾城的男人,他们都不爱符合当时规范的女人,只爱超越时代至少500年的女人!!
世界毕竟没有时光机,虽然女屌丝们无法真的穿越回古代,但明白“优秀男人只爱超前女人”这个精髓结论的话,就会用知识改变命运,在现世为自己搏到一份完美爱情,是的,既然帅哥都爱超前女,那你要在现世泡一个帅哥,只要你的所有行为都表现得不像一个正常的现代人,都表现得比现在超前五百年就行啦!考虑到今天的社会已经够开放够进步了(但其实3千年前的人也是这么评价自己所处的时代的),你必须勇攀高峰下,挑战下最受争议的取向和价值观,才能泡到一个当世的极品帅哥:
下次看到吴彦祖那样的美男,被包围在在一群呱噪的庸脂俗粉之间,礼貌英俊的脸上流露出淡淡的寂寞时,一定要款款上去,然后用淡然的口气对他说:“你是沈傲泉?我叫璃莹殇。我和她们不一样,她们只喜欢男人,我喜欢兽××交,有时也和我爷爷乱轮下。我的职业是城##管。”
然后!他一定会因为你的先锋而爱上你的!
一定要幸福啊!(文/囧之女神daisy)

他们用最好的年华,奉献了最美的荧幕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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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听人说,当你不能再拥有,你唯一可做的,就是让自己不要忘记。紫霞仙子深邃的双眸;十三姨倔强聪颖的回眸一笑;聂小倩冷光中随风飘起的万千烦恼丝。看着这些经典影片的经典镜头,找回了那久违的感动,仿佛空气的味道都是甜的。

人们总说那时候的香港电影是不可复制的,不单单是辉煌和影响力让人兴叹,而那时候的明星所散发出的气质和美丽容颜也是如此独特,难以逾越。

舒淇、林青霞、梅艳芳、关之琳、王祖贤她们的荧幕形象也散发着无与伦比的动人光彩。这是时代赋予的,也是记忆赋予的。同样,周星驰、刘德华、金城武、等等,这些名字在这个时期也格外神奇。他们用最好的年岁奉献了最美的荧幕爱情,让我们有机会在屏幕另一头放肆地哭,无悔地笑!

这就是港片中的颜,无论过了多久,只要一见,还是入得了眼帘,合得来心意。阳光抑或明月,双眸永难忘却!

我只是个陪你下棋的人

我只是个陪你下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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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没有任何意外,所有的旅行都与爱情相关,第一次旅行是源于失恋,一个人做了一整夜的火车。西塘,是一个让人忘不掉的城市,仿佛让人走进了另一个时代,夜晚的酒吧也灯红酒绿,但是不同的是,每天都会迎来不一样的客人。
整整一条街,看上去都是行尸走肉一样的人们,因为这些人看上去没有灵魂,只有欲望。酒吧门口的帅哥美女们都在亲热的打着招呼,哦不。是“拉客”。
透过窗子,隔着暗淡的灯光看进去,可以试着分辨,哦这个甜美的歌声是这位美女唱,嗯这个刺耳的声音是这边的乐队唱的。咳,其实是分不清楚的,根本听不清楚唱的什么,这世上有什么东西是能分得清楚呢?

分手的第二天,我一个人背一个包,带上一个自己,坐了一夜火车来到了西塘。初衷只是为了散散心。但是你知道,这个时候的心,越散越难过。充其量只是麻痹自己吧。我抬头看了一家名叫“忆江南”的酒吧,嗯,名字还不错,忆江南里应该有忘情水吧。我低着头往进走,门口的美女招呼着:帅哥一个人?我没说话。“没有最低消费,进来做坐”。我还是没有说话,走到角落里,坐下了。
台上是两个男生一个在唱歌,“好难听啊”我说着看了一眼服务员“给我一杯忘情水”.她说:“没有”。我说“那有什么?”她说:有整个世界。我说“滚,我的世界早都没了。她说没有最低消费也是要消费的啊混蛋,赶紧点单。

然后随便点了一杯酒。
我把下巴搭在桌子上。

陆然是我大学的同学,啊呸,只是同校,不同的专业不同的班级。缘分这种东西真是厉害,防不胜防,是祸不是祸,反正躲不过

按照剧情发展,顺利跟陆然认识了,熟悉了,相爱了。

我忘记从哪里看到的一篇文字,大概意思是,我们的生活都是一出戏,我们是各自电影里的主角。那导演也许是命运,也许是上帝,有一天你发现了这个,你就不想按照剧本演了,你胡作非为,可是那时候你才发现,可能你是个配角。

特别喜欢一首歌里的歌词特别应景:被故事选中 没资格懵懂。

我一直很入戏,每一个场面都有干净利索的结局,哭足了眼泪,笑哑了嗓子,可是我们还是不能改变些什么。
被故事选中,没资格懵懂,你没谈过恋爱,接下来你要演一个男朋友。
你没结过婚,接下来你要演一个贤惠的太太。
你只有边学边演,你演错了,导演也不给你重来的机会。

2.
“你也不漂亮,也没钱,身材也不好,为什么我就喜欢你呢”?
我无数次打趣的问她。
“你给我滚”她永远是这幅神态。

“我们分手吧!东西已经收拾好了。再见。”
收到这条短信的时候,挺诧异的。就是脑袋疼,手脚不听使唤。我扔了手上的案子就从单位往家里跑。鞋子掉了,袜子掉了,衣服也扔了。但是手机不能丢,我播了几十个电话,永远都是关机。
你关机。你分手就分手你关机干嘛。你你说分就分啊。

毕业后我们一住了3年,春节的时候的北京,就跟30年前的北京一样,坐公家车可以包车,坐地铁可以包车,雾霾是少了一点,但是每天都跟哭丧个脸一样的阴着天。

陆然春节要上班,为了陪她,我跟我妈说春节不放假。
我妈迟疑了一秒:“多穿衣服,过年多买点好吃的。钱不够跟我说”。
我说“知道了”。匆匆的挂了电话。
虽然我妈没多说一句话,但还是从电话听筒里感受到满满的失望。

春节时候的北京,街上没有卖煎饼果子的,春节时候的北京,我最爱吃的那家买水煮肉片的店门上贴着“春节放假”的纸。春节时候的北京,超市下午3点就关门了。春节时候的北京只有麦当劳和肯德基是开着的。春节时候的北京,我们住的房子没有暖气,没有空调。我每天中午做好饭给陆然送到单位。

晚上做饭的时候,我不让她碰一下够碗瓢盆。
“我不会做饭,给你洗菜还不行啊”
“现在的水这么凉,冻手”
陆然说“你对我这么好,要是以后那你不要我了,我该怎么办。”
我总是生气的说“为什么我不要你了”?“除非是你不要我”

你你说分手就分手啊,我咆哮着。电话还是打不通。
果然,我说的我做到了。但是你也做到了。

3.
我把下巴搭在桌子上。酒杯里的酒一直没动,旁边的人在嬉笑我听不到。旁边的人在吵架我听不到。旁边的人打起来了,我还是没有动。满脑子不是浆糊,而像是是水银。把头压的抬不起来。
大哥突然冲过来把我吓一跳“我说兄弟,我在打架,你看不起我啊?”我说“大哥,我快要死了”。
大哥问我“怎么了,兄弟”
“我的全世界都没了,是不是很可怜”
“兄弟,是个男人就别哭哭啼啼的,大哥陪你喝”
“大哥,你有忘情水么”大哥无奈的摇摇头,拍了拍我的肩膀,就接着打架去了。

小田做到我旁边了,我说“你是谁啊”。小田没有说话,低头喝了口酒。小田是湖北人。大学时候交了一个男朋友,感情很好。毕业后男朋友继续考研,小田也是比较乖巧懂事,有着不错的工作,赚了钱很少给自己花,除了给父母的,大部分都给男朋友了。谁知道男朋友的同学怀了他的孩子。小田说在一起5年的感情谈何容易,说不定一辈子都忘不了,可是越是这样,越是要结束。
小田说,任何事情都有好的结果,一不小心就是非常糟的结果。在电影里,我们的结局都是极端的。我不能做到她开心,让我生不如死,或者我自在,不管别人死活。我能做的,我能做到的,我只能做的,就是权衡到让所有人所有事受到的伤害是最小的。
小田是个好姑娘,可谁又何尝不是个好人呢,陆然是我的世界,可是她没了。可她依然是个好人。
对于这个不友好的世界,任凭你再礼貌,它还是会给你重重一击。

所以呢,我们都要用一生去学习怎么演好这部戏。

4.
这两个月,我去了很多地方。有我想去的地方,有我们说好要一起去的地方,还有我们去过的地方。人就是这样,每一个失恋的人都是一个诗人。不好好去拥有,却真心去怀念。在路上,遇到了人,捡到了许多故事,最后发现我们都强大到自己没有想象到的那么厉害。

每一个刻骨铭心,都需要一次刮骨疗伤。没尝试过的人,蠢蠢欲动,迫不及待。有的人痛过,就怕了,再也不想中毒了,他们小心翼翼的,处处提防爱情。
有的人很勇敢,明知会中毒,却还打得火热,看着喜笑颜开,无所畏惧,却在深夜暗自伤神。
有的人犹犹豫豫,不知所措,他们期待,他们又恐惧。
但是你们不用怕,华佗会给你疗伤,朋友会与你对弈。勇敢的走,才会有路,你会强大到无懈可击。对手要将你的军,你转头对华佗说:随你治吧,我不害怕。

消失了两个月,我回到了北京,把手机换上了老卡,手机短信微信卡的手机又自动关机了。这个时候发现,有人在惦记你,有人在担心你。
我再次打开手机,有约我吃饭唱歌的。有给我发短信问我为什么消失的,有担心我想不开的,有要还我钱的,还有卖保险的,五花八门什么都有,也许你在你的人生中是男一女一,在别人的生活中却是个配角,有时候还是个不可或缺的配角。

只有一条短信让我觉得很不和谐,短信是郭子发的,“看到了给老娘回电话”。
我就在想啊,这种泼妇,就欠分手,哈哈哈。
“我回来了”
“没死就好”
听到这种话,本来我是很生气的,可是她突然哈哈哈大笑起来,我也忍不住跟着笑,真是太没面子了哈哈哈。
我们约了晚上一起吃饭,7点钟,准时到目的地。郭子有很多优点,我最喜欢的就是从不迟到。她呆着黑框眼镜,整个一个文艺女青年,不喝酒你肯定不会知道她的黄段子讲的比男的还厉害。
我们入席而坐,上酒对饮。过了好久,我说,我回来了。
她说,没死就还好。

我特别喜欢这句话,“没死就还好”。

她从来都是以揭我的短为乐趣的,欧巴挂嘴边,男朋友捧手上。这天却一字不提的在讲她的工作,她的业绩,最近出差碰到好玩的事,下个礼拜想去哪玩。
她说,我想去维也纳,这个季节…
我打断了她,你怎么了。
她顿了一下,没理我,继续说道,法国这个时候温度也很舒服
我说,你怎么了
她还是很高兴的要说什么
我没让她说出口,分手了吗

我看着她的表情由假装的高兴,到嘴角的弧度变小,到五官冰冷,到眼泪在泛红的眼眶里打转,到泪水滴落。

我继续低头吃菜,喝了一口酒。说道,活该
她也吃菜,边流眼泪边吃。
我继续说道,没死就还好。

她笑了,我哭了,确实有些心疼。
我坐在你对面,却只是一个陪你下棋的人。帮你转移注意力,让你没那么痛。可是这世界上再没华佗了。
可是城外却还是不断的有敌兵在攻城,一不小心,一只毒箭就射过来了。你的城,只有你自己可以守护,你是王,所以你要承受的更多。上帝给了你王权富贵,却收走你的虾兵蟹将。
你要坦然自若的去面对紧追不舍的敌人,你还要记得打开城门让你的援兵进来。

最后,我站在城墙下 呆呆的伫立,一步也不想往前。因为我看到身披战甲的你是那么酷。

那顿饭,我们吃了很久,我喝的有点断片了。我忘记了我为什么去喝酒,忘记了我说过什么了。忘记了郭子笑着看着我说,有你在很好。

遇见你,我变得一点都不酷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给郭子讲了好几个故事,我一点都不酷,我把自己讲哭了。

天空由深黑变藏蓝色再变蓝白再变红色再变带着早点摊香味的蓝色,看着天亮起了是件寂寞的事。两个寂寞的人,两个终会强大起来的人。

记得莫言说话一句话,所谓爱情,其实就是大病一场,我的病就要好了,哈哈哈哈

我对郭子说,等着下一场病来找你吧。等你病入膏肓,等你无药可救,愿你的病一直陪你到老。

5.不知道下一个故事是一个怎样的结局,但是我们都要欣然去接受她。因为我始终坚信,能等到的都不算晚 ,能陪伴的都不会离开。

我相信会有更好的男主角陪郭子演完后边的戏,也会有更好的女主角陪我走完余下的路。我们会去看许多风景,我们会互道晚安,这一路上我会讲小故事给她听,我会养一只猫陪着我们,我也会偷偷的看别的美女,我犯错也会认错,我难过也会流泪。

但是,我会一直爱下去。

这一生很长,这个故事很长,这段记忆很长,也许你会忘记,但是上帝会记得。

就像毛姆说的:“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的很细”。

让你一生的勇气细水长流,强大到无懈可击。


作者:咚咚咚,不知名作家,愿我们终会失忆,忘掉那些残酷的纪念品。新浪微博:@时光缉

[歌单]时间不能回头 爱情岂能如果

[歌单]时间不能回头 爱情岂能如果

我喜欢你
你叫我向东,我羊羔一样给你青草
你让我向西,我夕阳一样映你彩霞
你叫我向北,我是你冬风中的百合
你让我向南,你就是我空中的新娘
东西南北,你是我柔情的爱人
我思念中星星的星星
我喜欢你
你是我硕果的丰润,血液里流淌的思念
你是我梦中牵手的温情
我喜欢你
有分寸的、节制的、狂喜的、哭泣的
我喜欢你
——三毛《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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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嫁出去”成了你最大的追求

什么时候“嫁出去”成了你最大的追求

文/潔西卡JSK

什么时候”嫁出去”成了你最大的追求?

我还记得你三岁的时候特别喜欢涂涂画画,每天都爱在家里的墙上乱涂乱画,为此你不知道挨了多少顿揍。连话都说不全的你居然能跟我说你长大了要当画家。

然后十几岁的时候你开始喜欢上了流行歌,平时在家嚎嚎几首就罢了,字都不能认识全的你偏偏能默写一整首一整首的歌词,整整好几本没有一个错别字。你那时零花钱没多少,全换成一堆的盗版CD,你说你的梦想,是当个歌手。

然后十九岁你考上了一般的大学,读了一个不算特别喜欢也没有讨厌的专业,你考了一堆的证书。当然也不甘寂寞的谈了个男朋友,可惜偏偏差了那么点缘分,大学刚毕业就跟人家说了再见。

那时你刚进了职场,接触到了很多很多跟之前十几年学的不一样的东西,象是开拓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你开始觉得当个职业女性也不错。

或许是你刚从上一段感情中出来,或许是碰巧身边出现的人都不对,也或许是工作实在是太忙了。总之机会不少,但你就是没有再走进下一场的恋爱中。几年之中你也参加过好几场的婚礼,有时也会想象自己到时的婚礼到底是怎样的,是西式还是中式呢,要选多少套婚纱在自己的婚礼上呢。

你总说不急不急,然后忽然发现那个以前身材样貌都没有你好的小F,嫁了个开宝马的之后自己也开上了奔驰。那个小Q的小孩特别可爱,还会萌萌的拉住你的手,奶声奶气跟你要红包。然后小T最近开始装修新房,小R相亲认识了一个老实憨厚的男人,小K就整天抱怨同居男朋友不怎么上进…….

不过几年,似乎身边的朋友结婚的结婚,生仔的生仔,陪你聊天喝酒到天亮的越来越少,朋友圈刷来刷去不是结婚就是小孩照片。你在工作上的兢兢业业,多少次努力做出来的方案拿到的奖,在你的亲朋面前似乎没有一个陌生的男人照片来的吸引。

你有点不知所措,你怀疑自己是不是也不该那么抗拒,上星期表姐介绍那个公务员是不是也该去见一见,即使明知道那一款根本不是你的茶。还有那个之前一直对你很好的同事,除却没有感觉那一点,你们还是能无话不聊的。你开始在网站上晒出自己的条件,光明正大的征婚,你说不需要你帅气,只要你能陪我慢慢老去。可是你也知道,像你这种碰巧读过几年书,打扮起来也还人模人样的女子,在这个快餐的年代,要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陪你瞎侃又偏偏能侃进心里的机率,比中彩票还难。但你还是乐此不疲循环着,好像想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把自己一生赌到一个男人身上去。

但你还记不记得,你在第一次看到珊瑚时说过的要学会潜水然后去大堡礁潜水的梦想;还记不记

得年少说过的看一眼巴黎铁塔的梦;还记不记得想在欧洲街头放声歌唱的梦;还记不记得那个想经历一切冒险的故事的你……..

它们呢?它们现在又在哪?你是不是已经忘了?

如果我是你,我会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单身的时光,去做一切你想做的还未完成的事情。去潜水,去努力工作,去尽情地玩,去尝试一切新鲜地事物。因为只有这样,等你老了,才有够多的

故事讲给你的子孙听。否则,你就辜负了年龄给你带来的经历和赠予。

不爱姑娘

遇见
[hermit auto="1" loop="1" unexpand="0"]songlist#:1771638197[/hermit] 文/Seven
今天给大家讲个故事,关于一个不作就不会死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我的好朋友,不爱姑娘。28岁的年纪,反复被家里催着结婚,事业发展的特别好,拿丰厚的年薪,在这个吃人不眨眼的城市,有房有车。 反正比我过得好太多倍,只要我缺什么我总会去找她。 但是我知道,不爱姑娘很不快乐,毕竟她自己也知道她是一个老姑娘了。 她不是真的不爱,而是真的不敢爱。 不爱姑娘从家世到学历甚至到容貌都是十分出类拔萃的,和她认识还得追溯到学生时代,那时候我还是个热血高校看多了的不良少女,因为朋友的男友劈腿,于是纠集一群人去找那个男的算账。 到了男生的教室,我们看到了不爱姑娘正和那男的打klss打的火热,朋友在我身边瞬间崩溃,哭得死去活来。 也许是因为朋友的哭声惹得我心烦,也许是那男生曾经我也喜欢过,所以我头脑发热,拿了板凳就砸破了男生的脑袋。 不爱姑娘当时就从周围的尖叫声中看着我,脸上也被波及受了点伤。 随后不爱姑娘拾起凳子砸在地上,对着尖叫的人吼:叫什么叫!还不他妈打120!今天的事谁他妈敢说出去,老娘让他这辈子都没活头! 最后这件事像是没有发生一样役匿在校园里,医药费也全由不爱姑娘付了,就连那个男生,也在出院之后直接转学没有多说一句。 这是不爱姑娘最神奇的能力,直到现在也是她工作中能够平步青云的独门秘笈。 她找到我朋友,说:一开始我不知道他有女朋友,不然谁他妈愿意当小三啊,这次的事算我的,不会有你们一点事。 然后她对我说:小姑娘脾气这么火?不过是个不错的朋友。真羡慕啊~ 也许是不爱姑娘的洒脱,也许是不爱姑娘说羡慕时眼里一闪而过的落寞,也许是两个女流氓的惺惺相惜。 从那之后我们成了无所不知,无话不骂的好朋友。 到今天,整整12年,所以不爱姑娘的一切我都十分了解。 不爱姑娘不是一个作的人,但是在爱情里面她作起来不是人。 大学里面她有一个交往了三年得男朋友。 不爱姑娘不爱那个男生,至少没有那个男生爱她爱的那么深那么惨烈。 那段时间不爱姑娘的爹和她娘离婚了,小三成功的上位,带着一个三岁的小屁孩,不爱姑娘独女的地位不在,家庭也破裂成两半,于是她火爆脾气犯了,直接在家里呼了她后妈很多巴掌,就这样不爱姑娘离家住校,折断了她爹给她的所有信用卡。 吃了我一个多月的救济粮之后,不爱姑娘毅然决定和那个追他半年多的男生在一起。 和土豪做了朋友之后,不爱姑娘的生活好了很多,那个男生对不爱姑娘很好,生活琐事事无巨细,他都为她安排妥当。 我以为是石头也会被那份温柔的爱情暖化,再说那个男生也是一个标准的脾气好相貌佳的人。 可是当不爱姑娘拿到学校的留学名额的当天下午,不爱姑娘就和男生提出了分手。 后来,不爱姑娘就孤身一人漂洋过海,过了两年才回来。 昨天不爱姑娘来找我,她说她和z先生彻底掰了。z先生带着不爱姑娘给他用来投资的30万走了,一点消息也没有。 z先生比不爱姑娘小了五岁,是不爱姑娘去酒吧谈业务时遇见的服务生。 那天不爱姑娘喝酒喝得吐得厉害,又加上亲戚刚来,在去洗手间的路上昏倒了。是z先生送她去的医院。 然后两个星期后z先生就搬到了不爱姑娘家。 做饭洗衣,为z先生精心挑选衣物,这些不爱姑娘从不会做得事情,她如今都为z先生做得十分娴熟。 不再喝酒晚归,不再和我们逛街狂欢,她就像是脱胎换骨一样,温婉安静的陪在她的z先生身边。 她不止一次对z先生提出过想要结婚,我也曾看到z先生在朋友的聚会上因为菜不和胃口,而不顾不爱姑娘的面子,直接扔刀叉走人。 有一次不爱姑娘戴着墨镜到我家,她摘下眼镜后青紫的眼,我知道她爱的并不容易,我抱着痛哭的她,直到下午六点她又收拾好自己从我家离开,说还要回去为z先生做晚饭。 此刻不爱姑娘睡在我身边,夜很安静,我能听到她落泪的声音。 她说: seven,我不恨z先生。 真的不恨。 你知道么?z先生长得很像lee。 我在记忆里回忆,才想起来lee,原来就是大学时那个爱她骨子里的男生。 不爱姑娘告诉我,seven啊,爱情里没有替代品,没有所谓备胎,也没有回头路,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后来遇到的,都不会是最好的。 不作就不会死。

我人生中最后一段爱情

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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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江凌

遇见夏小姐之前,我从未想过结婚这件事情。

我对夏小姐说:“和你在一起,就是我人生中最后一段爱情了。”

她不置可否,只是说:“未来那么远,说这些都太早了。”

现在看来,我说对了,她似乎也没错。

我和夏小姐是在豆瓣上认识的,我们在一个帖子里聊了几句,我点开她的个人主页,然后发现我们竟然有着200多个共同爱好,包括电影、音乐和图书。当时我就惊呆了,要知道在此之前我连超过100个共同爱好的人都很少遇到,于是我毫不犹豫地给她发了豆邮。

我写的是:注意看签名档,注意看共同爱好。

我们当时一共有219个共同爱好。我的签名档是一句歌词:“越过淡季、森林和电”;她的签名档也是一句歌词:“是谁来自山川湖海,却囿于昼夜、厨房与爱”;这是同一首歌,来自万能青年旅店。

我们顺理成章地就聊上了,微信那时候还没有流行,我要到了她的电话和QQ,时不时地找她说几句话。她偶尔还会在深夜里给我打电话,通常是生活中遇到了一些烦心事,我天南海北地给她讲一些新奇好玩的事情,直到她沉沉入睡,我再挂掉电话。有的时候我都会产生一种情侣的错觉,但是我们竟然都没有见过面,关于这个问题,夏小姐的回答永远都是:“顺其自然吧。”

所以,认识三个月之后,我才第一次和夏小姐见面。

当时她在一家咖啡厅里等我,我进门后打电话问她具体位置,她站起来朝我挥手,面带笑意,瞬间惊天动地。她比照片上要更加好看,笑容温暖而真实,如同十万个太阳在我面前突然亮起,见到夏小姐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没救了。

如果所有爱情故事的一开始都是我爱你恰好你也爱我的话,爱情就不会让那么多人沉迷。

我爱上了夏小姐,可是她并不爱我。

我向夏小姐第一次表白就一败涂地。当时我们坐在江边喝酒,她突然问我:“你为什么会对我这么好,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我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心头一阵慌乱,她坏坏地笑着,也不知道这句话背后到底有几个意思。正好酒精强烈刺激着大脑,我索性顺水推舟,说:“是啊,我喜欢你。”

还没等我把这个命题展开来做进一步的表述,夏小姐就扭过头看着我,认真地对我说:“不管你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你都不要喜欢我。”

我那刚刚扑腾出来的小火苗被一盆水直接浇灭,我说:“我就这么不招你待见啊?”

夏小姐说:“跟你没有关系,你很好,会有好姑娘喜欢你的,但不是我,因为我不需要爱情。”

我猜想她说的一定不是真心话,怎么会有人不需要爱情呢?我们都需要爱情,就像我们都需要空气和水。所以她让我不要喜欢她一定是有其他原因,她的话也不足以阻止我继续追求她。

找出答案并没有花费太长时间,不久之后我就发现了:她或许真的不需要爱情。

大概是我从来没有体会过生活的贫瘠,爱情对我而言意义重大,我总有一种让自己沉溺其中的浪漫情怀,愿意为了爱情而放弃自己的所有。后来我想,只是因为我所拥有的这一切来得太轻易,在面对爱情与面包的选择时,很多人都选择了面包,这其实无可厚非。

夏小姐的家境并不好,父亲染病卧床多年,还有一个弟弟在上大学,家里债台高筑,尽管她非常努力地在工作,却并不能使这样的状况变得好一点。所以,她试图通过婚姻来扭转自己的命运格局,我虽然不缺面包,但是她需要的是多得吃不完还能送人的面包,我并不在她的选择范围之内。

从理论上来讲,我应该默默地退出夏小姐的生活并祝她幸福;从理论上来讲,夏小姐美丽大方有才有貌,应该会很容易地找到一个她想要结婚的对象,从此过上她期望的生活。

可惜的是,尽管所有的逻辑都是对的,世间万物永远都不会按照如此简单的路径来运行,无论我们把背后的道理分析得如何清晰透彻,我们依然下不好感情这盘棋,依然过不好自己的这一生。

夏小姐认识了很多的有钱人,经常坐着他们的豪车和跑车出去吃饭,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对能够和夏小姐上床这件事表示出了极高的热情,却只有少部分人能够流露出认真交往的念头,而这小部分人里,夏小姐还在严格地甄选着,期望找出一个具有灵魂共鸣的人。

夏小姐有时候也会坐着我的破捷达出去兜风,我们从城市的夜色里穿过,她总喜欢打开车窗,摊开手掌,迎接着呼啸而来的风。

我对她说:“你就别做梦了,又要有钱,还要和你产生共鸣,有这样的人存在吗?即使存在,你又遇得到吗?”

她说:“万一呢?谁知道呢?”

我说:“我说,你还是考虑一下嫁给我算了,我保证,最多三年,我一定能让你过上你想要的生活。”

她瞪了我一眼,说:“你也别做梦了,好好开车吧你!”

她把头靠在车窗上,喃喃念道:“世间哪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那段时间我和夏小姐的关系就是如此,我们彼此知根知底,心照不宣,无话不说,像极了一对异性知己。但是在我的朋友看来,这是备胎与女神的关系。

朋友说:“这个还不明显吗?她知道你喜欢她,你也知道她不喜欢你,但是你等待着有一天她会回心转意,谁知道这一天会不会到来?她让自己有路可退,你让自己孤注一掷,如果最后有人受伤,这个人只可能是你。”

我说:“你没有经历过这样的爱情,你不懂。”

其实他说的是对的,我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我对她的感情变成了一只巨手,狠狠地卡住了我自己的喉咙,进退不得,呼喊不出。有的时候我甚至盼望她早点找到合适的人嫁了,然后我才能自我救赎,否则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悬着一口气撑到最后。

希望总是要有的,万一真的来了呢?

我是在那天下午5点多钟的时候接到夏小姐电话的,那是一个小长假,我和几个朋友正在川西徒步,当时我们刚刚走了几十里山路准备扎营。

夏小姐说:“你在哪里?我想见你。”

我说:“我在川西呢,出什么事了?”

夏小姐哦了一声,说:“那就算了,没什么,你好好玩吧。”

还没等我猜透其中的玄机,夏小姐的短信过来了,她说:突然觉得好累,好想借你的肩膀哭一场。

我知道,我一直等待的那一天到了。我发短信给她:我马上往回走,你等我,明天晚上你就能看见我了。

我站起身来,暮色降至,群山巍峨,我和夏小姐之间隔了1000多公里的山高水长,我们走过来花了三天,而我要在一天之内回去。我朝着夏小姐所在的东南方向,用偶像剧的气质默默说道:等我。

我迅速地打好背包,到最近的村庄询问有没有摩托车能够把我送到镇上,打了好几个电话,等了一个小时之后,一辆摩托车从另外一个村子过来接我,300块钱谈妥,40多公里的山路,颠得我屁股失去了知觉,耳朵失去了听觉。到达镇上的时候已经快到9点钟了,镇上已经没有车开往新都桥,我站在路口搭车,漆黑的夜色笼罩着小镇,星星亮了起来,经过车辆很少,基本都停都不停。我在路边站了将近2个小时之后,终于搭上了一辆重型卡车,在凌晨2点多钟抵达新都桥,我敲开一家客栈的门,倒头就睡。我只睡了三个小时,早上6点出门,在路边等到了一辆开往成都的大巴车;318国道拥堵不堪,下午5点多钟的时候大巴车被单边限行困在雅安附近,放行遥遥无期;我随即下车,打听到可以从一条老路绕过去,于是我租了一辆私家车把我送到雅安,在车上和司机聊了聊,他同意用1200块钱把我直接送到重庆。

司机问:“你这么急着要赶回去,是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吗?”

我说:“有一个很重要的人在等我。”

司机说:“是个姑娘在等你吧。”

我哈哈一笑,说:“是的。”

司机说:“年轻真好啊,我年轻的时候也这样疯狂过。“

我说:“你那时候做了什么疯狂的事情?“

司机说:“那时候我在深圳打工,我喜欢的姑娘在新疆上大学,有一天在电话里她跟我说,她梦见我去新疆找她了,于是我第二天就请假买了火车票,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去见她,直接出现在她面前。”

我说:“最后呢,你们在一起了吗?“

司机说:“没有,后来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

他点燃一根烟,黑暗之中,我看不清他脸上的悲喜,他还是会怀念吧,我想。

到重庆的时候已经是晚上10点多钟,夏小姐在我们常去的江边酒吧等着我。没有想象中的抱头痛哭或深情相拥,夏小姐出奇地平静,她的生活中一定是出现了某些变故,但是她只字未提,就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我向她讲述着旅行路上的际遇,她微笑地听着,慢慢地喝酒,我们一直聊到凌晨一点,我把她送到楼下,她突然问我:“你爱我吗?”

我楞了一下,说:“我当然爱你,没有人比我更爱你。”

她说:“是真心的吗?二十年后,我已经年老色衰了,你还是会爱我吗?“

我说:“会的,因为我爱的是你那颗和我能够共鸣的灵魂。“

她说:“可是我不敢相信你怎么办?我不相信爱情。“

我说:“时间会证明一切。“

时间的确能够证明很多东西,证明真心或假意,但是如果这个时间足够长,会证明一切都是虚妄。

那天晚上回到家,我发了一首诗给夏小姐,是我在那个不知名的小镇上搭车时写的:

亲爱的
我该怎样向你形容今晚的星空
美得如此动人魂魄
胜过初次见面时你的嫣然一笑
我要走一千里的路
只为赴你一面之约
可是我被困在这个小镇
我等待着远处亮起的车灯将我带到你身旁
我从黄昏一直站到天黑
念经的喇嘛走了
游荡的野狗走了
一个疯子走过来
一群乡民狂笑着走开
没有车灯停留
只有星星跳出来与我作伴
天空是一块暗蓝色的绸缎
它们被丝线系在上面
高高低低,忽隐忽现
我想爬到对面的山顶
伸手摘下一颗来
戴在你左手的无名指
我从未见过如此明亮的星空
也从未有过如此炙热的爱情
而你
在群星的背后忽隐忽现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会写一首诗送给夏小姐,或长或短,无论多忙多累多晚,从不间断。我对她说:“我会爱你一辈子,所以我会给你写一辈子的诗。”

当我写到100首的时候,夏小姐成为了我的女朋友;可是在200首不到的时候,她又离开了我。

那时候夏小姐工作上得到了一个机会,可以调动到上海去担任一个管理的岗位,需要至少在上海待2年,归期未定。夏小姐想去上海,而我在重庆有一份稳定且收入颇丰的工作,我不能离开重庆,我也不想夏小姐去上海。

我们为这件事情讨论过很多次,一开始心平气和,到后来气氛凝重。大概是我过于高估了自己手中的筹码,我对夏小姐说:“我们才在一起两个多月就要面临两年的异地,你见过有几对异地恋最后是活下来的,你如果选择去上海,就意味着我们要分手,你明白吗?”

她冷静地回答说:“我明白。”

过了几天,她就飞去了上海,走的时候甚至都没有告诉我。

夏小姐离开后我依然在给她写诗,尽管她没有再回复我,写到第200首的时候,我终于承认自己败了,我决定去上海。我辞掉了自己的工作,和家里人闹得不可开交,朋友们都说我疯了。

一个朋友劝我说:“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将来你们分手了,你就变得一无所有了。”

我说:“没关系,至少我曾经拥有过最真挚的爱情。”

朋友说:“爱情没有你想象得那么美好,或许这些都是你的一厢情愿,你觉得自己爱得天崩地裂海枯石烂,到头来,可能你感动的只有你自己。”

我说:“我没有想那么多,我这辈子可能就这一次真爱的机会,我不想老的时候后悔。”

朋友说:“这辈子还长,什么都可能发生。”

我说:“我不管未来,只要现在。”

在离职交接去上海之前的那段时间里,我在网上发起了一个活动,我在全国各地交换了100张明信片,所有的明信片都寄往夏小姐在上海的住处,上面都只写了一句话:亲爱的夏小姐,天涯海角,我都愿意陪在你身边。

我跟着明信片的步伐到了上海,和夏小姐重归于好。我找了一份新的工作,待遇并不算高,生活得差强人意。虽然我们已经生活在一起,我依然每天都给夏小姐写诗,然后读给她听。这样简单而美好的时光,我以为会一直持续下去,我们甚至规划着两年后的婚礼,四年后生个儿子,六年后生个女儿,诸如此类。我曾经对婚姻充满恐惧,而夏小姐让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结婚。

可惜世事往往不能如人所愿,还没写到400首诗的时候,我离开上海回到重庆,我和夏小姐的感情就此结束,我失去了人生中最后一段爱情。

分手的原因很简单:夏小姐爱上了别人,那是一个能够满足她所有期望的人。至于我们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似乎并不重要,谁是谁非也并不重要,结果已经注定。我们争吵、哭泣、将房间里的东西砸得粉碎,我们喝醉、沉溺甚至徘徊于死亡边缘,依然没有挽回这段感情的破灭。我落魄而归,除了回忆和痛苦之外,一无所有。

夏小姐说:“我知道我以后都不会遇到有比你更爱我的人了,我也不会再像爱你一样去爱其他人了,这是我人生中最后一段爱情,但是对不起,爱情对我来说并没有那么重要。”

这些话竟然是如此地熟悉。

我给夏小姐的最后一首诗是这样写的:

如果每颗种子都能开出花朵
那么春天就毫不稀奇
如果你对我的爱
恰如我对你一样
那么爱情就显不出珍贵
十万方黄沙里淘出一粒金
十三亿人群里遇见你
相爱已筋疲力尽
相守听天由命
分手的时候,我和夏小姐在豆瓣上的共同爱好已经变成了355个,原来在过去的几年里,我看她喜欢的电影,她看我喜欢的书,我们都在努力地离对方更近一点,再近一点,但是这一切都无法阻止两个人感情的流逝。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原来灵魂的共振在爱情中没有那么重要,因为共振始终是两个独立的个体之间发生的物理反应,再强烈的共振也无法让彼此融合。或许爱情应该是一场化学反应,就像是氢气和氧气燃烧成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彼此。

在注销账户前,我看到了夏小姐最新修改的签名,她写的是:时间的手,翻云覆雨了什么。而我的签名写的是: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酸。这又是同一首歌,来自林宥嘉,但已经什么都证明不了。

“这就是我以前的爱情故事”,我说着,长长地呼了一口气。

对面坐着的那个姑娘显然不满意这样的结尾,她问道:“夏小姐现在怎么样了?”

我说:“我和她再也没有见到过,听说她已经结婚生孩子了。”

她说:“你还会怀念她吗?”

我说:“不会。”

她调皮地眨了一下眼睛,说:“真的吗?我不相信。”

我说:“如果要怀念,我应该怀念的是那时候的自己。”

她说:“那你还会爱上其他人吗?你一直说那是你人生中最后一段爱情。”

我说:“那只是一句话而已,和我一辈子只爱你一个人这种话一样,我们总是喜欢给一段感情赋予一个空前绝后的开头,直到结束的时候才能发现其荒谬。”

她说:“你还会为了一个女孩连夜赶1000公里的路吗?”

我说:“不会。”

她说:“你还会为了一个女孩写300多首诗吗?”

我说:“不会。”

她说:“那如果你爱上了一个女孩,你会怎么去表达对她的爱呢?”

我说:“我会对她说,我爱你,此时此刻。”

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有一丝光芒在彼此的眼中闪烁。

这杯咖啡忘了加糖

这杯咖啡忘了加糖

文/竖着走的大螃蟹

年少时 谁没有一段尘缘未了

细腻的阳光透过蕾丝窗帘,密密柔柔的洒在小咖啡馆里。时间尚早,除了偶尔有来打包外带的人,就只剩坐在角落里的吉雅和她身边的小女孩儿天天。

吉雅今天很漂亮,看得出刻意打扮的痕迹。天天抓着她驼色的披肩闻个不停,淡淡的茉莉香似乎给了小女孩儿无限的欢愉。

戛鲁出现时,吉雅以为自己可以坦然面对,可她的心分明重重的动了一下,重得影响到她想要微笑的表情。

男人穿着笔挺的军装,和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时一样刚毅帅气。

你好吗?戛鲁低声问,像是怕破坏咖啡馆里安静的气氛。可吉雅还是喜欢他在草原上牧马放羊时,那洪亮的声音。

天天很教养的主动向陌生叔叔问好,并热心的告诉戛鲁,她刚刚过完六岁生日。

六岁了呀?戛鲁亲切的抚摸着天天的小脑瓜,不禁想起,那年的吉雅也才六岁。

那年夏天,科尔沁的草密雨勤,牛羊牲畜膘肥体壮。早已被城市同化的敏戈吉雅被坚持住在草原毡包里的爷爷接去过暑假。

爷爷常说,不会骑马放羊的娃娃不配当蒙古人的孩子。所以,他非常喜欢依托德家的长子戛鲁。

戛鲁八岁上马,十岁便能跟着草原上最优秀的牧马人长途跋涉。牧马是蒙古人的传统技艺,学的人越来越少,学会的人更少,学会且吃得了辛苦的更寥寥无几。所以小戛鲁便成了大家的骄傲。

吉雅对戛鲁的“本领”很不屑,因为她也是家人的骄傲。她会跳传统的安代舞、筷子舞、盅碗舞,她上演讲班,会讲许多有趣的故事,她读双语学校,大部分日常用语都可以用英文表达。而戛鲁只是在毡包学校识得几个字罢了。

戛鲁倒是很喜欢看吉雅跳舞,火红的束腰袍子,绑着玛瑙坠的两条黑辫子,听到马头琴声就翩翩起舞的小精灵。男孩儿总是远远的看着,那是他眼中最美丽的风景。

直到那个假期结束,两个孩子没能说上一句话。之后的每个夏天都大致如此。如果不是那次意外,戛鲁和吉雅只是两个熟悉的陌生人。

吉雅小学毕业那年的暑假,不断改善的草原环境让之前几乎绝迹的物种又重新回来。连戛鲁都没想到,还能看见几只硕大的蒙古狼。

头马受惊炸群,几十匹精壮的阿尔登马在草原上横冲直撞。吉雅明明在离马群很远的地方跳舞,转身时扑天盖地的沙尘满满的灌进眼耳口鼻,之后一切都是黑暗的。

黑暗中有人拉住她的衣领,整个人便像电影里的大侠一般腾空而起,重重的摔在一个正在移动的物体上,耳边马啸嘶鸣,而她除了哭什么也做不到。

或许是眼泪冲净了风沙,待女孩儿能睁开双眼,所见一切让她震惊。身下是风驰电掣的骏马,身后是奔腾不息的马群,蔚为壮观。

戛鲁拼命策马,他必须跑在马群最前面,等四周的牧马人将马群聚拢。领跑一段路程,马群便会视他为头马,追随他的方向,追随他的速度,直至慢慢停下来。

狼群仍在远处贪婪的眺望,几个有经验的牧马人吆喝着听不懂的号子将它们赶走。它们都是身上带崽子的母狼,死伤不及后代,这是草原人的训条。

依托德家的小子救了敏戈家的丫头,科尔沁草原又出了小英雄,这事儿很快就传开了。爷爷为了答谢戛鲁,晚上请下四邻烤羊喝酒。大人们乐不可支,没人注意受到惊吓的吉雅。

吉雅一个人躲在毡包里,因为差一点就死掉,女孩儿的恐惧丝毫未减,可她的亲人们却在吃肉喝酒,庆祝这件事。女孩儿觉得委屈,于是掏出手机,给妈妈发了条信息。没敢提白天的事,只说她很想他们。

信息还没发出去,毡包外传来重重的跺脚声,紧接着戛鲁掀起毡帘走进来。吉雅很不想理他,便继续摆弄着手机。

戛鲁搓着手在原地站了半天才开口:“后天有英仙座流星雨,你要看吗?”

吉雅惊为天人的看着戛鲁,男孩儿从袍子里掏出一个微型天文望远镜。自顾的讲起了看流星雨的方位和地点。

女孩儿这才想起,比起刚升初中的自己,戛鲁已经是高中生,学识的广泛程度远在她之上。

看着女孩儿平静的听讲,戛鲁忽然憨憨的问:“你……还在害怕吗?”

吉雅不回答,深深低下头,血红剔透的玛瑙坠子随乌发划过凝脂状的脸颊。

戛鲁告诉她,马是草原的使者,不会伤害草原的孩子,人们害怕是因为不了解它们。

吉雅从来没这么仔细的观察过戛鲁,被风沙吹得黑红的脸,棱角太过分明的五官,脸上永远挂着蒙古人直爽的笑容,笑的时候两排洁白的牙齿立正站好……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不知不觉把这些年早该聊的话题都讲出来。临走时,他们约好了后天在苏木敖包见面,一起看流星。

戛鲁才走,爷爷就醉醺醺的被依托德家的叔叔扶回来,隔着毡包,吉雅听见爷爷大着舌头再次向叔叔道谢。

女孩儿这才知道,如果那时戛鲁没有拼命拉起自己,而是被自己的重量拉下马,那他们俩都会被马踏为泥。难怪大家都赞他是英雄,少年是冒着生命危险救起一个连招呼都没打过的“陌生人”。女孩儿心中顿生感激,盘算着后天见面时,要怎么亲口感谢他的舍命相救,还是要缝一条图海作为谢礼……

可惜吉雅没能等到后天,妈妈收到她的短信,并从爷爷那里得知惊马的事。第二天一早就出现在女孩儿面前,不容分说的收拾行李,赶最早一班车回去了。吉雅没有反抗的权力,爷爷也没有阻拦的理由。

列车启动时,女孩儿忽然掩面痛哭,妈妈心疼的抱住女儿:“别怕,宝贝,我们回家了,再也不来这么危险的地方……”

直到初中毕业,吉雅果然再没被允许去爷爷那里。毕业那年暑假,女孩儿不顾妈妈的反对,独自回到科尔沁。三年不见,草原上游牧的毡包少了许多,爷爷仍旧与依托德家比邻而居。依家最小的儿子也能上马了,只是再没见到戛鲁。

爷爷自豪的告诉孙女,戛鲁参军了。好像在说自己的孙子一样高兴,完全没看到孙女脸上那份没藏住的失望……

成长痛   没有涅槃就没有重生

服务生端来两杯冒着热气的拿铁,吉雅低头用小勺往杯子里画着圈 ,天天贴心的把她垂下来的头发抿到耳后,一道蚯蚓状的伤疤紧贴着她的右耳。

戛鲁的目光停留在伤疤上,现在医学昌明,能磨皮去疤……

吉雅摇摇头,那么多人把命都丢了,留这条疤算是个纪念吧……

那年夏天肆虐的洪水,湖广地区普遍受灾。戛鲁所在部队奉命驰援,可次生灾害冲毁铁路,也隔住了军列。从卫星电话传来消息,襄樊决堤,城区倒灌,最后一批可调动的驻防部队已经投入救援。只是当时的戛鲁并不知道那最后一批兵力是来自话务连、机务分队、卫生队、文艺队的三百名女兵。更不知道敏戈吉雅也在其中。

吉雅考上大学那年,私自做了停学参军的决定。为着这个决定,妈妈狠狠的给了她一巴掌,那是她从小到大第一次挨打。直到她上车,妈妈都没再跟她说话,可列车启动时,女孩儿清楚的看到妈妈的眼泪。

这段苦旅让吉雅对后来的许多军旅题材影视作品都嗤之以鼻。她是文艺兵,相比之下,不算辛苦,可那是下到老连队之后的事。新兵连才是从女孩儿到女兵的涅槃重生。

除了正常的军事训练,女孩儿们还被要求天不亮就打扫寝室,连床板下都要一尘不染;被子一定要叠成豆腐块,如果叠不好,班长会一桶冰水浇在棉被上,立刻要棱有棱,要角有角;条令条例倒背如流,精确到标点符号;营区内必须走直线,吃饭前必须唱歌,不许与男兵说话……

吉雅也是后来才想明白,这些千奇百怪的要求和禁止,最终目的是为了磨掉所有人的棱角和厉气,然后才能把服从命令当成本能。

如果不是这样的磨砺,被派去救援的那天,女孩们不会毫不犹豫的跳进齐胸的脏水中。吉雅亲眼看见瘦小的分队长发现管涌时,第一时间抱着沙袋跳下水,整个分队的女孩子便学着她的样子筑成人墙,为修堤争取时间。

吉雅所在的分队负责在近郊一处居民区,寻找没来得及转移的群众。洪水让民居变危房,随时有倒塌的可能。女孩们只能寻着求救的声音,用橡皮伐把灾民推出去。

需要救援的人太多,橡皮伐不够用,吉雅把襁褓中的孩子放进他的小浴盆里,一手拉着年轻的妈妈,一手推着浴盆,泅水而行。她们才刚离,身后的房子轰然而倒。年轻妈妈显然吓坏了,吉雅也害怕,可她已经不能再像小时候一样用哭泣来表达。快走!那天吉雅说的最多的两个字。

盘根错节的草藤缠住她双脚时,猝不及防的整个人倒进水里,可手还是本能的松开年轻妈妈,推开浴盆。

吉雅不知道年轻妈妈是怎么逃离险境,也不知道她怎么通知救援船来救她。本以为闭住气就可以蹲下去解开草藤,没想到撕扯半天也没能挣脱,她起身换气,才发现身体根本站不直,水位比刚才涨了很多,她奋力挣扎,无济于事。缺氧让她的意识渐渐模糊。

吉雅以为自己在做梦,总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反复叫她:“吉雅,敏戈吉雅,我命令你不许闭眼!”

应该就是梦,不然身体不会变得这么轻,轻得可以在草原上跳舞,天那么蓝,草那么绿,少年骑着骏马,马群在他身后奔腾……

可惜,蓝的是急救人员的帽子,绿的是临时搭建的帐篷医院。吉雅清醒时,脸上缠着纱布,至今都不知道是被什么利器划伤。

年轻的军官站在床边,微笑着欢迎她重返人间。他是戛鲁的战友,是一名军医。

军医告诉吉雅,是戛鲁救她回来,如果不是戛鲁第一时间采取基本急救措施,她的小命早没了。可军医没告诉吉雅,他从没见过失控的戛鲁,抱着女孩儿的身体拼命摇晃,惊天动地的喊着她的名字。

稍晚些时候,戛鲁匆匆赶来探望吉雅,又匆匆的离开,他是副连长,这种危险的时刻必须人不离坝。直到吉雅随其他伤员分转到地方医院那天,戛鲁和军医都来送她。一身泥泞的男人,还带着草原少年的木讷憨笑。吉雅很想拉他,手伸出来却只是朝他挥了挥。戛鲁红着脸说,执行完这次任务就休假去找她。

女孩儿笑得很灿烂,只是夏尽秋凉,秋尽冬寒,她终归没等到戛鲁来。

那是一种百蚁蚀心般的等待,苦苦盼着戛鲁的消息,又害怕盼来坏消息。那场洪水吞噬了两百多条鲜活的生命,包括用身体护堤的女分队长。

临近春节时,军医来部队看过吉雅一次,也带来消息。因为在抗洪抢险中的出色表现,戛鲁不仅立功授奖,还破格提升为连长,整个秋天,他都在带队野外拉练,冬天部队返回修整,所以不能抽身过来看她。

吉雅客气的感谢军医的消息,军医以为女孩儿会哭,可她只是笑笑,必竟不是坏消息。当年苏木敖包之约,她还不是失约,所以戛鲁真的不必为她兑现每个承诺。

故人心   可曾记得当日愿

咖啡还热,吉雅喝了一口,苦的直皱眉头。没放糖。戛鲁手伸向糖罐。

她好吗?女人的声音定格了男人的动作。

戛鲁低头沉默,因为他已经离婚了。

吉雅有些意外,她还清楚的记得那个女上尉。

军医来过的第二年冬天,吉雅退伍了。军营的可贵就在于,无论多眷恋也好,无论多难舍也好,它给所有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

吉雅完成学业后,没回草原也没回家,在远离北上广的二三线城市闯荡。和几个当年一起退伍的战友合伙开了家小公司。苦没少吃,罪没少遭,几番折腾算是把公司稳定下来。

两个人再次见面时,戛鲁仍然穿着军装,吉雅却已经是精干的职业装打扮,把军营留给她的短发打理的一丝不乱。她的公司刚刚签下全市驻防部队军官集体婚礼的承办合约。

戛鲁的新娘也是一名现役军人,或许是因为对军装的好感,吉雅觉得女上尉很漂亮。

上尉要求在典礼上穿军礼服,可当天的大部分新娘都不是军人,为了场面的协调感,吉雅建议她还是穿婚纱。婚纱都是苏州订制,质量上乘。

军嫂们无比欣喜,只有上尉坚持穿军装。吉雅只好约她单独谈谈,并请她带上新郎,新娘的装扮他也有份参详。

吉雅和戛鲁惊讶的表情,足以让上尉敏锐的查觉到两个人的关系。注意力的转移让上尉放弃先前的坚持,加上戛鲁说,军装可能还要穿很久,婚纱女人一生至少应该穿一次。问题就这样顺利的解决了。

谈话结束时,吉雅主动问候了戛鲁的父母家人,戛鲁也问候了吉雅的爷爷。这就能让旁听的上尉知道他们是世交,而并非其他。

接到军医的电话,吉雅才知道戛鲁的部队换防到这座城市不久。军医约他一起吃饭,问吉雅来不来。

女人说,集体婚礼的方案还有许多地方要修改,她实在挤不出时间。

军医在电话那端沉默了一会儿,才问:他若问起你……

就说一切很好!女人说完就挂线了。

后来,吉雅一直没告诉军医,其实那天晚上,戛鲁来找过她。男人打电话说人在她楼下,吉雅连拒绝的理由都没想好,就出现在他面前。女人痛恨自己的软弱,可面对这种事,谁能不卑微?

那晚,戛鲁没穿军装,让这个草源汉子的高大粗犷中多了些许温柔气质。脸色微红,呼吸中带着淡淡的酒味。

两个人并肩的走着,谁也没说去哪,谁也没停下脚步,可走了很久才发现只是原地徘徊。

吉雅忽然停住脚步,笑望着她的英雄:“你结婚,我就不随礼了,缝一条图……”话没说完,人已经戛鲁的怀里。

原来男人的臂膀是如此强壮,裹得她骨头挤在一处“咯咯”作响。男人贪婪的嗅着她身上的味道,许久才说:“我想你。”

吉雅以为自己早就忘了哭,可男人一开口,她的眼泪就开闸般涌出来。她想告诉他,那年苏木敖包之约,她不是故意不去;她想告诉他,她参军是想跟他做一样的事;她想告诉他,她还在等他兑现当年的承诺,可万语梗塞,能说出口的也不过是句“我也想你”。

男人触电般松开手,这一松开,两个人便不得不面对现实。戛鲁是别人的新郎,吉雅只是送他去接新娘的人。他们只能互道祝福,违心的把自己排在对方的幸福之外。

“戛鲁,一起回草原吧。”男人转身离开时,吉雅突然大声叫住他。若此刻他能转回来,吉雅愿意不惜一切换此生不再分离。可惜男人的脚步只是稍稍停顿,便迅速消失在夜暮之中。

谁都不知道,在典礼之前,吉雅包喜糖整整包了一夜。天亮的时候,她还是没能说服自己把那个男人放下。该让他知道她的真实想法和这些年苦苦的等待,就算会被拒绝也好,她至少有权知道被拒绝的理由。

吉雅赶到婚礼现场时,新人们也才陆续到场,军方的负责人找到她,抱歉的通知她,个别项目的时间可能要稍做调整,因为少了一对新人,依托德·戛鲁和他的新娘临时决定旅行结婚,此刻,他们已经在去往海南的飞机上。

没有理由,甚至没有机会开口,吉雅再一次被拒绝了……

花成尘   唯有香如故

咖啡还有些残温,寒暄过后,吉雅和戛鲁都沉默了。小孩子最不耐安静,嚷着找爸爸,吉雅请服务生带她去打电话。

戛鲁抬头环视店内装饰。当年关了公司,吉雅用分到的钱返乡开了这间小咖啡馆。这种店在北方才刚刚兴起,很受一些年轻人的追捧,生意总算还不坏。

最后看到女人脸上的笑容淡然,再不似从前那个穿着火红的束腰长袍,高傲的跳着筷子舞的小丫头。

吉雅回看他。男人说话时不再脸红,可搓手的习惯还是没改掉。岁月没有换化成沧桑在他脸上,倒化作条条星星戴在他的双肩。

“我们都变了。”戛鲁笑得有些无奈。

怎么能不变?那年她六岁,他十岁,只是“逝川与流光,飘忽不相待”,三十年一弹指,兜兜转转,到底还是在家乡重逢。只可惜物是人非,再不能像当年那样一心只想着跳舞牧马,一心只想着苏木敖包的流星。

吉雅递过一个精致的提袋,里面装着两条手工缝制的银色图海,是答应要给他的新婚贺礼。一条是惊马那天晚上缝的,一条是转去地方医院那晚缝的。

戛鲁掏出一小块石头,是他野外拉练时捡到的陨石碎块。也许不是那年英仙座留下的,可必竟是此刻,他们是一起看到了。

戛鲁离开时,吉雅张开双臂轻轻拥抱他,叮嘱他此后珍重,以后探亲欢迎来坐坐。不探亲也时常联系。依托德叔叔的年纪越来越大,前年也搬进城里,家里若有事需要人手,千万别客气。

戛鲁的拥抱没了过往的冲动,只是轻轻拍着吉雅的背,叮嘱她,保养自身,很多事都不必耿耿于怀,放得下过去,才能放过自己。

男人走后,服务生来收拾桌子,吉雅请他先放着。

已经冷掉的咖啡,没有加糖,喝起来更苦了。吉雅含在嘴里,久久无法下咽。

“爸爸来了!”天天欢喜的尖叫。

军医坐在女人的对面,先看见两个杯子,他知道他来过,可从她平静的表情中,再也猜不出他们说过什么。

军医心疼的拉住吉雅的手,想哭就哭出来,何必为难自己。

吉雅笑着摇摇头,到底把那口苦水咽下去。

对不起。军医难过的低下头。

吉雅又摇头,因为他们互不相欠。这些年,军医一直追求她,为了陪她,千辛万苦的转来这座小城。可终归,他们没有在一起,而他又娶了另一个她。

时间差不多了,吉雅催着军医带上女儿去接站。天天得知妈妈要回来,欢天喜地的跑出去,连再见都忘了说。

军医站在咖啡馆门口,回望里面,对着两杯咖啡发呆的吉雅,男人站了半天才离开了。

刚才道歉时,他明明想说出一切,可他还是选择信守承诺。

他抱歉的是,吉雅不知道那年汹涌的洪水带给戛鲁怎样的伤害。

不止是戛鲁,许多风华正茂的年轻战士,长时间泡在腥臭的水里,汗水、脏水泡烂了皮肤,也伤了他们的要害。为了保命,军医曾亲手切下他们子孙袋的溃烂部分,甚至全部。戛鲁从麻醉中清醒的第一句话是:你发誓永远不会告诉她。

他抱歉的是,戛鲁也不知道,天天不是吉雅的女儿。他想让戛鲁以为吉雅是幸福的。

只有军医知道这傻女人从不曾忘记过戛鲁,若男人知道自己是这样被惦记,回心转意也说不定。

军医不嫉妒他们相爱,甚至在一起,怕只怕在一起时,以为除了爱,其他什么都不重要,可走到后来,还是会像上尉一样,为了“更重要”的东西,选择离开。

这些年的千回百转折磨得他们太苦,那个策马的少年,那个轻舞的少女,那份仅存的美好,何不就作为纪念留在彼此心中……

 

你说你想要简单的爱情,可你自己已经不简单了

你说你想要简单的爱情,可你自己已经不简单了

文/半杯暖

1、因为不够爱,所以才舍得暧昧

不知哪篇文章里的一句话,突兀地印在心里,随手记在本子里,今天整理封面文案时看见它,对照着自己身边的爱情故事,想要写点关于它的云云种种。先从众人皆知的《暧昧》这首歌说起吧,我猜想多数人都会喜欢王菲的《暧昧》,而这么多年自己一直喜欢的却是杨丞琳的。王菲唱出了暧昧里的心悸、怦然、和美好,唯有杨丞琳唱出了暧昧里的委屈、难过、和心酸。

关于暧昧,我们每个人都不陌生,有时可能和自己喜欢的人暧昧,也有时和喜欢自己的人暧昧,无论哪种暧昧,都得有一方是喜欢着的,才得以进行。在暧昧里占主导权的往往是被喜欢的那个人,依仗着对方的喜欢,所以才肆无忌惮地暧昧。有些暧昧,发展的好,可能演绎成一段美好的爱情;也有些暧昧,至始至终都只是暧昧,从未想过发展成恋情,却又舍不得暧昧里的人离去,故而自私地占有着对方的心。

愿意和你暧昧的人,多少是有点喜欢你的吧,不然不会花上时间和你周旋,而暧昧你的人却未必如此,他可能是喜欢你喜欢他的感觉,也可能是喜欢暧昧你的这种虚荣感。人都喜欢被人喜欢,可能你的喜欢恰好迎合了他的这种心理,仅此而已。

我不能说暧昧不好,至少从某种层面上来说,个人不喜欢暧昧,也不喜欢被暧昧。对于一个内心情感有洁癖的人来说,暧昧别人需要有强大的内心做支撑,而自己最怕的就是喜欢自己但自己又喜欢不了的人对自己好,这种好足以使人内疚到崩溃的边缘。被人暧昧意味着自己只是个备胎,不是独一无二、不可或缺,意味着需要承受他随时离开的难过,意味着需要接纳他没那么喜欢你的事实。

所以,当年岁渐长,当岁月不再常驻,曾经贪恋暧昧里怦然心动的我们开始回避暧昧,希冀一段明朗的感情。

2、如若只是喜欢,何必夸张成爱

林夕说过,如若只是喜欢,何必夸张成爱。可于千千万万的爱情故事里,有太多喜欢被夸张成了爱。这喜欢里有自己的私心,占有欲,和满足感,所以才有了后来那么多曲终人散。

午睡时,X打来电话,扯了一下人生,聊了几段八卦,最后还是以感情收尾。X是我曾经的同事,因为经历相似,所以才熟络得像亲人。她,79年,双鱼座,典型的美女,虽然已三十有余,但依然好看着,岁月虽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但不多,比起同龄人,早已胜出许多。

她曾有过一段长达八年的感情,从大学到毕业后的好几年,至始至终恋着的都是一个人。可是这段感情却从来没有被提上日程。就这样搁浅下去直至分离。她用最好的年华换了一段无疾而终,这,对于一个姑娘来说,究竟是残忍了点。岁月到底是不公平的,在男人女人的容颜上,体现的尤甚。

就这样一下子单了多年的她,在去年跳槽时遇见了她传说中的王子,单身、多金、性格好、有格调,一切都是她喜欢的样子,毫无疑问,她恋爱了,恋了一年多,可对方始终不提婚姻二字。如果他们还是二十几岁的年龄,恋着就恋着,无妨。可他们不是了,一个三十有余,一个四十有余,早已过了谈情说爱的年龄,到底是需要一段稳固的感情的,而男方却从来都是闭口不提。

我想他们之间是喜欢的,但也仅仅只限于喜欢和爱之间,上升不到爱。如若是爱,定会明朗鲜亮地绽放盛开,而不是悄无声息的开和败。

3、真的没有人喜欢“深爱”吗

身边的很多人,都将就着嫁给了差不多先生。没有那么爱也没有那么不爱,一切都是刚刚好,差不多,仅此而已。可能是感情经历的不够多,也可能是心智不完善,还有可能是我执太重,对于这样的感情,总是嫌弃。总是心怀美好,相信自己的感情会是例外,不会是那个将就的差不多先生,一定会是自己心头所好的那个人,恰巧他也喜欢自己。

我不知道这样的勇气和邪念,再过几年还会不会存在?也不知道,再单下去几年还有没有勇气去深爱一个人,但至少现在,还不想这么快妥协和认输。年轻时幼稚天真地相信一些事总是好的,即便未能成真。

和曾经一男同事探讨感情,他说,没有谁喜欢深爱一个人,深爱太累了。只要那个人和你睡在一起,你不反感就行了。看到这句话时,我多么感伤,难道陪伴我们一生的真不是自己最爱的吗?难道我们所储备的勇气、热忱,还没来得及深爱一个人,就要被现实里的种种因子稀释挥发掉吗?这听起来多么使人沮丧。

一想到要和一个自己不那么喜欢的人过一生,将会多么难过啊。这样的妥协,对于一个我执太重的人来说,多么不容易做到。

我执拗地反驳他:我想,没有勇气的人才选择妥协吧。我知道,我的反驳可能很幼稚甚至孩子气,完全不像一个北漂多年的姑娘说出来的话。在很多人看来,但凡北漂过,遭遇过现实里的苦难的姑娘,在任何事端面前都会权衡利弊,连同爱情。实话说,权衡利弊谁不会呢,沉没成本谁不懂呢,可当你真的爱时,这些还重要吗?之所以权衡利弊,计较得失,大抵是因为不够爱。

而且,深爱一个人真的会累吗?我并不以为然。如果累,那大抵是因为另一方不够爱,所以感情的天秤才会失衡。如若两人爱的旗鼓相当,势均力敌,又怎么会一方不堪负荷,另一方身轻如燕呢?

4、如果不能够给她幸福,那么请放手让她幸福

你说你爱她,离不开她,一想到失去她就难过的不能自已。这样的感受,每个不曾失去过深爱的人在没有失去深爱之前,都会这么揣测自己的难过,其实,失去深爱的感觉没有想象中难过,你所有的难过都是一个人的自我揣测,你舍不得自己如此那般难过,所以才舍不得对方离去。

很多时候,我们把爱看的太高大尚了,自以为自己的爱很动人,说出来简直可以把自己感动哭,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你给的爱是她需要的吗?你真的理解她吗?你懂她内心深处的情绪吗?我们总是囫囵吞枣急于给予自己爱的人爱,却不假思索她需要什么样的爱?

你说,你对她那么好,好到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可以这么深爱一个人,可为什么她还是会离去?这是你以为的好,与她的离去无关。人总是会变的,感情也是,任何一段关系里的男女不到最后都不能说是彼此最终携手一生的人,现实里的不可抗力因素那么多,谁能保证你们的关系就一定能够恒久远呢?

当她决意要离去的时候,当你不能使其欢颜的时候,放手吧,让她去,这样还能给彼此一个优雅的背影,这样,才不至于回忆起时显得那么狼狈。

5、爱好自己的人,才有力气爱别人

你爱一个人时,可以一无所有,但不能没有健康。关于这一点,个人深有体会。你可以没有财富,没有背景,没有资源,但是你不能没有健康,健康之外的其他,通过努力,你都可以得到,但是健康不是。一旦你透支了自己的健康,后期再弥补起来,总是显得异常困难,这对于你爱的人来说是一个多么沉重的负担。所以,如果你想要爱一个人,抑或正在爱一个人,那么请一定珍视自己的健康。

年轻时,为了得到一些我们暂时无法拥有却又想要得到的东西,拼命压榨自己的身体,这多么得不偿失啊。你有想过你的身体不是你一个人的吗?你有想过,你的身体还属于你父母你妻子你未来的下一代吗?你说你想要爱很多人,可是当你没有健康时,你拿什么给他们安全感,你拿什么去保护他们?你让他们生活于提心吊胆中,你乐意吗?没有遭遇过这种经历的人,不会懂得,之于爱你的人,她宁愿你一无所有,也不要你没有健康。

所以,如若有幸看见这段文字的人,无论性别,年龄,都请好好爱惜自己的身体。因为你不知道,当你爱的人失去健康时,爱你的人会多么无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