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孤独

各自孤独

[hermit auto=”1″ loop=”0″ unexpand=”0″]songlist#:3297706[/hermit]

文/青子

【一】

“总有一天我会长成我希望的模样,整个城市都在熟睡,唯独穿过人潮的我,眼角和琴弦挂满雨水。

我会把我的那些年少轻狂全锁在我的琴盒里,等被琴弦吹成来年春天里的漫天花蕊。

那时我希望你在场,能听我用心的唱,唱这些年我冰冷地走了多远,心脏却依然为你滚烫。”

 

小时候我认识的第一种乐器是口琴,他每次回家都装在行李包里的口琴,短小闪亮,琴身画着漂亮曲颈的白天鹅。

那时候他才二三十,生命茂盛如同夏月的树木。他穿白色的衬衫,头发三七分,脸庞干净。每次背着包回家,他都笑着把我抱在他的膝上,用口琴给我吹《致爱丽丝》,眼睛神采奕奕,想想那画面真美丽。

 

可转眼诸事俱已蒙尘,他鬓角也都白起繁星。二十年来,他流浪过很多城市,吃过太多苦,去年还经历了一次非常危险的车祸,然而老天终究不忍,给了我们侥幸。

 

没有出事以前,十好几年我们平平淡淡,过着波澜不惊而又稍微拮据的日子。

他在我上初中的时候就不打我了。在每年仅有的呆在家里的几天,他变得不那么啰嗦,不用筷子摔我的手,不让我跪石板。同样,他将客厅的电视搬走,没收我收藏的CD,没收我的武侠小说,每次回家习惯性地翻我书包检查作业,干净利落,一切只是为了让我好好念书。

 

他对自己也像对我一样严厉。她离开的十年后他终于戒掉烟,不那么酗酒。他尝试将饭菜做的香且鲜美,他勾芡调料,和面拌菜,在煲好的汤里点缀香喷喷的腌菜。烧菜成了他生活的另一部分,没有女人打理的家,他要学会很多。这些我都看在眼里。

 

我试着回忆和他在一起的那些时光,总能让我莫名的感动。

 

他那时便认为我到了懂事的年纪,然而至今我都觉得自己并未完全懂事,我嫌他做饭太过油腻,不喜欢两个男人在家里沉闷不语。很久后我才有一种愧为人子的感觉,我再努力一世也偿不完他深远的关爱。

 

记忆中冬天早晨,天刚亮气温还低得很时他起床,在茶壶里煮好鸡蛋煲好粥,然后出门帮人家盖屋。他的一个冬天就这样过去,白天干活,傍晚看一会儿猪圈里新生的猪崽子,晚上睡觉前洗好苹果放在我的书桌上。

冬天一过他就收拾好行李和村里其他人又一次去往那些繁华而孤单的大城市打工。对于他来说,那是一种无法言喻的孤单。

他只要求我认真学习,但好像我并未做到,他不再跟我讲那些大道理,因为他知道我全明白。后来我考上了县里最好的高中,再后来考上了一所不算太差的大学,但很多时候我还想回到小时候拿着作业本问他,这篇作文该怎么写,这道算数该怎么算。

【二】

人生入手的第一把乐器是大二花了120块钱买的二手吉他,到手时一弦二线已经老化,但琴箱效果还很好。那时二手琴断掉的二弦一直没补上,学校地超的琴行一直不开门。我只能每天无聊的爬格子。

以前地超琴行开门的时候,每次路过那间小小的琴行,我都能看见抱着吉他认真弹琴的男孩女孩们,从小时候起,梦里那些黑夜里弹起的无边的彩色琴弦对我来说都有种致命的诱惑。

我记得琴行的那个老师,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她抱着琴翘着腿坐在学琴的几个人中间,绑马尾穿白色衬衫,低着头,眉眼含笑。她纤长的手指弹拨着那些金属琴弦,委婉好听。

那时候我就在想,会弹琴的人一定都很温暖吧,不然怎么会弹出那么好听的曲子,让听到的人不想走开。

 

后来带我自学吉他的粮子哥说,学会了C、D、EM、G几个调你就可以弹很多歌,像张震岳的《再见》,五月天的《温柔》……

其实我最想弹《致爱丽丝》。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十多年前他在异乡流浪时,陪伴在他身边的能是什么。我想一定是那把他每次回家都揣在口袋里的银色口琴。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远方的日子里他应该是想吹给一个已经走远的女人听的,用最寂寞的心最干净的嗓音唱出最寂寞的声音,但入眼的,都是陌生至极的阑珊灯火。

可后来,他满手的水泥和污尘再也碰不了那把银色的口琴。他脸上生出皱纹,褶皱被建筑水泥的灰尘填满,时间苍白的尾巴也爬上他剪短的发梢,蔓延至发根、生命的内里。

他的眼窝开始深陷,他忘掉了她,开始为一个要上学要吃饭的孩子苦苦打拼。

那个孩子是那个女人留给自己唯一的纪念,也是自己的全部。

 

后来,他放弃了一切自己爱的东西,可口的饭菜,白净的衬衫,三七分的发型,还有,那把画着白天鹅的银色口琴。

后来,他都忘了把口琴扔在了什么地方。

只是那个女人还在笔记本的角落和他午夜的睡梦里盘桓不去。

 

他不知道,有个孩子之后再也没听过《致爱丽丝》。

他不知道,那个孩子曾经用那把口琴稚嫩的吹着《致爱丽丝》。

 

他不知道,那个孩子循着他走过的路,走到少年。

而他却自此老去,永远老去。

 

【三】

去年冬天,他出车祸的时候我正在千里之外的河北念书,那时全家人都瞒着我。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那天他是像往常一样开着他的摩托车去县里干活,在镇上田野里一个转角被卡车撞了,他的半边脑袋和摩托车一样被压变了形,肇事者至今没有找到。那时他一只脚已经踏进阎王殿,车祸撞到的半边脑袋塌了下去,血流一地,谁都觉得他救回不来了。

镇上的医生只看了一眼就说要么送去县医院要么准备后事吧,我奶奶抹着泪不知道怎么办,爷爷脸色铁青一直叹气,最后是亲戚把他送去了县医院。

 

没想到他的命出奇的硬。他挺过了手术,走过鬼门关,在床上昏迷半个月就醒了。听姑姑说他旁边一个比他伤的还轻的小伙子躺了三个月了都还没醒,他的命是真大。

那半个月他的情绪极不稳定,每次醒来都想伸手拔掉身上的各种输液管,后来我才知道他虽然挺了过来但脑子已经不好使了,他醒来之后一直吵着说要下床要出去要干活,奶奶拦都拦不住,我那时还在河北,还是我两个表哥在老家的医院病房给他端屎端尿,在他发疯的时候看住他。

每次想到这里我都特别难受,他在鬼门彷徨的时候他唯一的儿子却不在身边。

他唯一的儿子却不知道。

 

我得知他出事时是他在家休养时偷偷给我打的一通电话,之所以是偷偷打的,是因为我姑姑和奶奶把他的手机藏了起来,就怕他打电话告诉我。

但他还是打给我了,那天接电话的我明显感觉他说话声音变了,那种声音很像大病一场后的虚弱无力,嗓音很细,听着又像在忍不住的抽泣,我觉得一定出事了,果然问着问着就问出来了。

我挂了电话去买了车票,第二天就踏上了回家的火车。

 

那夜的火车我坐的极为难受,我和他十好几年来平平淡淡根本没有想到会有这样一天,而且年龄越大我越觉得我和他之间的沟通越来越少,小时候他从外面回来我还会扑进他怀里,他还会把我抱在他的腿上用口琴给我吹《致爱丽丝》,可是自从初中之后,我和他再无话可说。

我回家该怎么面对,我没有想过。

 

在家照顾他的姑姑看见我回来先是进屋把他骂了一顿,说“让你不要打电话,你怎么不听话,你这又没大事了,孩子在那么远你让他来回跑一趟多累。”然后把我拉出去讲了很久。

我不知道他还有没有事,我脑子里一直是第一眼看见的那张发肿的脸(眼睛肿的已经变形),和拿掉帽子后瘪下去一块的脑袋,姑姑说他忘掉了一点事情,医生说能不能记得起来还得等第二次复查后再说。

回到家时已经入冬,我在家呆了三天发现一切还算稳定,那天晚上和他睡一个床,我在那头,他在那头,朦胧中我感觉有一双很暖的脚正捂着我冰冷的脚。

因为从小身体差,每到冬天我就手脚冰凉,小时候都是他把我被窝里冰冷的脚给捂暖的。

那夜感受着脚心的温热,我终于没忍住,在枕头边低声抽泣。

 

我怎么不知道,他从病床上一醒来就吵着要去干活是为了什么。

我怎么不知道,他偷偷打电话给我是为了什么。

 

他已经那么孤独了,不能没有我。

他已经老去了,不能没有我。

 

我们已经那么久没说话了,忽然间他就好像要消失了,他怎么不怕。

我怎么不怕。

 

寒假放假的时候我陪着他去医院做了第二次手术,就是在没了的半边脑壳上接上一个人造脑壳。出院那天大年三十,我听着这整个城市的鞭炮声,暗自失落。那是一种绝处逢生然而对于生活仍旧无能为力的失落,但是转念一想,这么多年我们都走过来了,这么危险的车祸他都挺过来了,能压垮我们的还有什么。

出院后他整个人又消瘦了很多,第一次手术后好不容易消肿的眼睛又肿了起来。除夕夜我在院子里放了烟花,他在屋里煮汤圆和饺子。我看着在夜空里燃烧过后变成灰烬的烟花末,一时间心里五味杂陈,这些年我和他一如既往的孤独,各自孤独,除了小时候的回忆,我和他几乎从未敞开心扉好好谈过一次话。

 

我至今还记得从河北匆忙回家跟姑姑聊了很久后问他的第一句话。

那天我蹲在他床边,看着他塌了一半的脑袋和肿的睁不开的眼睛,酸着鼻子跟他开玩笑说,你认得我是谁吗。

他看着我用像抽泣的嗓音说,怎么会不认得。

你是我的乖儿子啊。

 

尾声

这世界上还有两样东西对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时间和爱情里的泪水。

你看,我们穿越了最寒冷的冬天,穿越了漫天雨水,我们用自己的脚一步一步走着,走到我们能互相陪伴的力所能及的终点。

我们虽然渺小而卑微,但我们用彼此最后一点温暖向这个庞大而不可撼动的世界证明着,也许有些人注定要活得比其他人艰苦,但在仅有的爱里,所有人并无二致。

我们一样有欢笑,一样有泪水。

一样有心碎。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