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麦海会让我想起与你有关的一切”

But you have hair that is the colour of gold. The grain, which isalso gold, will bring me back the thought of you.The fox said.



Hi 可爱的你们,晚上好。

今天是我喜欢的人的生日,不过他已经从我世界消失了大半辈子(其实是一年),过去这一年在我眼里,真的长如大半辈子。

“有一个人,永远都在你心底,却总消失在生活中。”看到这句话的你,脑海里会浮现出谁的名字呢。我曾经思索过无数次,假如重逢过去那些离去的人,我该如何问好,就像拜伦的《春逝》说的那样

假若我再遇见你/ 事隔经年

If I shouldsee you after long year

我该如何问好/ 以泪水/ 以沉默

How should I greet with tears withsilence

以泪水,以沉默,多心碎的字眼。但是最终我想明白了,他不是迷路了,他是真的离开了,又怎么会再遇见呢?于是我停止思索,继续习惯失去了某些人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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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王子狐狸玫瑰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小王子》这本书或者电影呢。

    小王子这本书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叫小王子的小男孩,原先生活在自己的小星球上,他有一朵玫瑰,他认为全世界只有这一朵玫瑰,所以他精心照顾她。但是那朵玫瑰花十分傲娇,小王子忍受不了她的刁蛮。后来小王子决定离开,去宇宙旅游,临走时,玫瑰掩住眼泪和小王子挥别。一路上,小王子遇见了千奇百怪的人。

   后来小王子在一个花园里见到了一大片玫瑰花,他突然发现原来他的玫瑰花并不是全世界唯一的。小王子遇见了小狐狸,小狐狸请求小王子驯服它,小王子和狐狸渐渐成了好朋友。小狐狸内心充满仪式感,它希望小王子每天在同一个时间出现,这样子它就知道它该在什么时候开始期待小王子的出现。它让小王子再去看看花园里的花,小王子去了以后突然明白了:即使全世界有无数玫瑰,我照顾过的那一朵也是最特别的。大概就是You can’t love roses. You can only love a rose的道理。小王子终于明白他的玫瑰于他而言是那么的重要。

    后来,小王子要走了,他很不理解,为什么狐狸明明知道有一天小王子一定会走,明知道小王子走了它会难过,它什么也不会得到,为什么还坚持要小王子驯服它。

狐狸回答小王子:我不吃麦子,麦子对我来说一点用都没有,但小麦是金色的,你的头发也是金色的,所以一看到小麦海,我就会想到和你有关的一切,哪怕只是站在小麦海里享受着微风的轻抚,我也会很开心。

 

    我最初读小王子的时候,关注的都是小王子遇见的那些奇奇怪怪的人,以及小王子对于那朵很爱自己的玫瑰的态度的变化。直到我失去了我喜欢的人,我才发现狐狸这个角色多么令人扎心。小王子在后来的日子里清醒地认识到了玫瑰对自己的意义,他明白玫瑰只是在用小脾气表达爱意,他明白自己丢下玫瑰其实是很残忍的。但,狐狸呢?它其实也深爱着小王子吧,小王子走了以后它大概就离不开那片麦田了吧,它教会了小王子什么是爱,而小王子离开了,它真的能像轻松地接纳小王子成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那般,轻松地接受小王子的离去吗?它只是没有说出来,它爱得很沉默。

这段故事发生在《小王子》这本书的第21章,每次读完这一章,我都会心碎得想哭。这本书在过去的一年里,被我前前后后读了67遍。

 

“金色的麦海会让我想起与你有关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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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无酒量的贪杯者

很多感情故事听起来总是矫情得让人舌根发酸,牙龈打颤,当有人为了感情的事撕心裂肺的时候,其他的人就会从鼻子里不屑地哼出三个字:至于么?

至于。因为,深爱一个人的每个瞬间,都像疾驰而过的列车,你能想象粉身碎骨的画面吧。我明白,很多人身上都流淌着“好马不吃回头草”“我洒脱我自豪”的血液,我也明白,理智、冷静、抱紧自尊,是人间几大美好品质。可是,我就是个容易钟情的人,我就是个无酒量的贪杯者,酒醒之前,我只想再沉醉多一会。当一个人在感情里支离破碎后,请对他放低要求,尽量友好吧,别再要求他必须坚强必须微笑必须洒脱放手积极生活。他需要时间一个人慢慢地收拾,让他躲一躲,让他记住那清晰地疼痛。

我就是这么一个人,我怀念最喜欢的人能还在身边的日子,同样我也怀念他离开后我最痛苦的那段时间,那时刚好是冬天,所以每一道划过我脸庞的寒风被我记住了;每一个痛苦和咒骂的夜晚被我记住了;点点滴滴的自我治愈和疯狂的自我洗心革面被我记住了。生活一定会继续的,我明白我要往前走,时间会推着我,哪怕我不愿意。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不会好起来的,你看到那些“好起来了”的人,其实他们只是找到了自己的方式,把伤口藏起来了。疼痛消散了,疤痕抚平了,但曾经的经历的一切已经在生活里留下了烙印。生活中的抉择、幸福、痛苦,造就了今天的你。


“金色的麦海会让我想起与你有关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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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劫后余生

前不久读了一个故事,故事的作者把失恋称为劫,把失恋后的生活称为劫后余生。于是我想起了一句很有趣的话:余生不用你指教了,我自己瞎几把过吧。(哈,原谅这个不文明的词)。

从一段掏心掏肺的感情走出去,大概需要多久呢?有的人三天,有的人五个月,但对于我,一年是不够的,不过没关系,毕竟山高水长。

我曾经是个害怕做出改变的人,我觉得规规矩矩就是安全,我觉得打破常规可能会伤害到对我有期望的人,我觉得我努力了这么多年才走到了今天这个comfortable zone(舒适区),我怎么可以放弃眼前去我不熟悉的地方寻求刺激?

但是“劫后余生”是个很神奇的时期,在这段时间里,我想通了很多事,类似于我不能只活成一个样子;类似于一件疯狂的事都没做过我这是在枉费自己的人生;也类似于,别人眼中“不好”“不可能”的事,我要自己尝试一次,再下定论。

于是我开始结交各式各样的朋友,变得不讨厌喝酒,试过抽上几根烟,享受被它呛得过程,我开始爱上聒噪的电音,和我那群疯子朋友去仓库和酒吧蹦迪,我学会了化越来越不正劲的妆,爱上了坐着朋友的车在高速上嗨电音的时光;同时,我也学会了合理规划时间,做功课、看各种类型的书、刷欧美剧、旅游、看一切值得看的电影,最重要的是,我开始和我父母沟通,告诉他们我想做的事,他们开始学着理解我,支持我,哪怕是曾经我一提出来,他们就说我异想天开的想出国的想法。不管这算不算成长,好歹我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了,好歹我做的每件事都是为了自己,好歹,我化伤口为警钟了。


“金色的麦海会让我想起与你有关的一切”


 

今天这篇推文看起来略略没有中心,略略偏向个人感想。可是我想,会有人理解的吧。想起前不久的口语课上,老师问我,长这么大最大的成就是什么,我回答:我爱我家人,爱我的朋友,也爱我自己。

我曾经很喜欢很喜欢的人,希望你今天过得很好,我想,你走后我确实学会了过自己的生活,学会了自尊自爱了。所以每当我发现自己变得和过去多不一样的时候,我会想起你,大概是因为你在我的生活中留下了一片金色的麦田吧,可我,不会感谢遭遇,我只感谢自己。无论如何,都祝你生日快乐。

在这里送大家一句话,这句话,是小王子离开狐狸之前,狐狸送给小王子的:What is essential is invisible to the eyes.




最后,晚安,所有孤独而精彩的人。



Laurus/文




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城市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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